已辭任的觀塘區區議員的龔振祺涉於去年6月,在其油塘高怡邨的議員辦事處外與2名街坊夫婦口角並發生衝突,3人被控一項在公眾地方打鬥罪,今於觀塘裁判法院再訊。控方決定不提證供起訴2名街坊的控罪,兩人准各自簽1000元及守行為一年,並須付堂費500元。龔振祺則否認控罪,案件將於3月22日開審,續准以500元保釋候審。

兩名被告街坊承認的案情指,當女被告與其女兒經過龔的辦事處時,龔的助理突然責怪女被告是個跛子,女被告和女兒不甘被恥笑而起爭執。龔和另一名職員聞爭吵聲遂出來了解,此時男被告亦到達現場。龔走近男被告並用胸口撞了一下他的胸口,男被告隨即撞回龔。龔後退並打了女被告一下,女被告即時用右前臂推了龔一下,兩人失平衡倒地。兩人其後報警,醫生指女被告右膊頭及手肘等有觸痛,而龔的左後背及右手腕有觸痛。兩人在警誡下否認犯案,男被告則承認有動手。

被告30歲區議員龔振祺,50歲裝修工人陳志剛及49歲家庭主婦連少芳,同被控於2021年6月15日在油塘高怡邨高遠樓地下區議員龔振祺辦事處外參與非法打鬥。

龔早前在訪問中指,2名街坊到辦事處向他投訴樓上噪音問題,期間疑不滿職員態度而爭執起來。

法庭記者:陳曉欣

立即下載|全新《星島頭條》APP:https://bit.ly/3yLrgYZ