元朗警區特別職務隊人員根據線報及經調查後,今日(8日)下午約4時在區內展開反非法賭博行動,突擊搜查元朗壽富街一個住宅單位,搗破一個懷疑非法賭檔。
行動中,警方拘捕一名52歲姓王本地女負責人涉嫌「經營賭博場所」;另外1名本地男子及8名本地女子,年齡介乎40歲至61歲,涉嫌「在賭博場所內賭博」被捕。所有被捕男女亦同時涉嫌違反《預防及控制疾病(禁止群組聚集)規例》(第599G章),警員遂向他們分別提出檢控或發出定額罰款通知書。
另外,警方共檢獲4張電動麻雀枱、8副麻雀、15張椅子及約1萬元賭款。所有被捕人現正被扣留調查。
警方重申,根據香港法例148章《賭博條例》,管理賭博場所及在賭博場所內賭博屬嚴重罪行,前者一經定罪最高可判罰款500萬元及監禁7年,後者一經定罪最高可判罰款3萬元及監禁9個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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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方共檢獲4張電動麻雀枱、8副麻雀、15張椅子及約1萬元賭款。警方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