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方表示,12名警員及2名文職人員初步確診新冠病毒,各人年齡26至53歲,分別於警察總部、觀塘警區、中區警區、中央交通違例檢控組、西區分區、深水埗分區、落馬洲分區、水警西分區及警察體育遊樂會工作。
各人較早前獲安排接受病毒檢測,分別於周二(8日)及今天初步證實呈陽性反應。他們過去14日沒有外遊記錄、工作期間有戴口罩。他們最後上班日期為1月28日至2月8日。
警方指高度關注事件,又表示在等候衞生署進一步評估及建議前,與有關人員可能有緊密接觸的警務人員及文職人員,均按衞生署指示獲安排接受病毒檢測;警方已派員清潔及消毒有關人員的相關工作地方;警方亦經常提醒同事注意個人衞生,減少社交接觸,減低傳染風險,如有任何不適,須立即呈報並求醫;警方亦會靈活調派人手,確保相關服務不受影響。
警方將會繼續與衞生署保持緊密聯繫,主動提供有關人員近日的工作記錄和執勤表等資料,以及配合相關檢疫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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