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作自認是「香港抽水王」,但最近竟然被人倒抽返轉頭。日前林作在社交網上載一篇疑似是港大法律系一條習作題目,用了他和前度「十優港姐」麥明詩(Louisa)做主人翁,指Louisa將自購的工業單位,租予親密朋友林作開英文補習學校,事件涉違反工業用途。
文中被形容是「half-baked legal training(半生不熟的法律培訓)」的林作,留言反擊:「致港大法律系:假假地我都係港大法律系 LLM + PCLL 畢業生、牛津大學學士畢業、大律師公會沈澄紀念獎學金得主及張奧偉爵士大律師事務所tenant,俾吓面好噃!」
林作今日接受《頭條日報》電話訪問,透露題目是《勁歌金曲》主持、兼英國中學師弟涂毓麟轉發給他,他說:「幾好笑,港大法律系學生做嘅功課,土地法係必修科,題目應該係由教師set。」問是否真有其事?他說:「梗係冇啦,佢作大,又貶低我係咩half-baked legal training,借我為題,其實都唔關我事,佢哋可以用A同B,但就用咗我哋個名,個案情完全同我哋無關。(介意被抽水?)最鍾意人抽水,提升法律系學生嘅興趣,好有創意,係我嘅榮幸。」會否介意跟前度扯上關係?他說:「坦白講,主要唔想有人誤會係我寫,人哋做,唔係我做。」至於麥明詩亦以短訊回覆:「啲考試題目作得咁有趣,希望讀法律嘅學生讀得開心啲啦🤗」。
全文大意指Ms. Louisa Mak(麥明詩)將自己的工廈租予親密朋友Mr.Jock Lam(林作)林作,去經營英文補習學校,但政府租約條例說明工廈單位只可以被用作工業用途。當政府部門發出警告信後,被形容為「half-baked legal training(半生不熟的法律培訓)」的林作即向傳媒表示指控訴不合法兼過時,因特首在2018年已提出工廈活化用途,而其補習學校正正是標榜創造出香港頂尖學生的工廠,應獲酌情額免。林作叫Louisa不應理會狹窄的官僚主義,應反向高等法院提出呈請,但卻被較有法律知識的Louisa質疑其法律意見是否正確。
更多第5波疫情資訊,請到以下專頁瀏覽(按此)
立即下載|全新《星島頭條》APP:https://bit.ly/3yLrgYZ