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梅艷芳(梅姐)胞兄梅啓明就早前被母親覃美金(梅媽)跟他脫離母子關係,今日他相約傳媒到北角解畫,吸引近30位記者到場採訪。梅啟明一邊手持法律文件,另一隻手則拿着紙巾,訪問期間咳了幾次,由於傳媒圍着他訪問,導致旁邊屋苑的管理員報警,訪問中途有警車抵達,警員與保安員了解情況後便離開。


梅啟明一開始便闡述為何母親要跟他脫離母子關係,其中一個原因是有關電影公司拍攝電影《梅艷芳》之版權,他稱梅艷芳的商標是他早在2004年已註冊:「不要怪她老人家眼矇耳聾,電影公司有心處理問題應該通知我,媽媽98歲被人唆擺,所以我今天出來澄清,最初是媽媽叫我入稟法庭告,之後又不告,現在變成了我的問題,我問她是否收了人錢,她不跟我說,那我註冊商標來做甚麼,我一定告到底,就算取得1蚊我都要告。」傳媒質疑他沒有錢怎樣向電影公司提告?梅啓明稱沒有錢也有沒錢的方法去告,沒理由沒有錢便要含冤:「如果媽媽沒有收錢毋須驚,註冊是我的名字,告上法庭只是我有事,她毋須驚。(你覺得自己沒有錯? )我一定冇錯,我正處理另一單官司,索償數十萬元,(但你有債務在身? )問老人家借,她不借給我,我便出去借,(借了多少? ) 十萬以下。」

 

梅啓明帶埋法律文件相約傳媒到北角街頭,為梅媽脫離關係一事作交代。
梅啓明帶埋法律文件相約傳媒到北角街頭,為梅媽脫離關係一事作交代。
在地上攤開法律文件。
在地上攤開法律文件。
梅啟明一開始已拎住紙巾,預計會講到喊。
梅啟明一開始已拎住紙巾,預計會講到喊。


至於有否找梅媽談談?梅啟明表示媽媽在逃避,更說:「現在媽媽住在醫院千多呎套房,(你激病她入院?)根本不關我事,致電給她,她不聽, (你不甘心媽媽叫你告電影公司,現在又縮沙?)可以這樣說,(媽媽幫了你很多年? )有幫, (你不感恩嗎? )不感恩,你知不知道,她每個月有25萬元,只給我2萬元,(你嫌少? )我不想多講,(媽媽說你貪財? )要貪一早貪了,貪她2萬元你估我殘廢的嗎?我有做地盤、炒鑊,一直做兼職廚師炒到褲頭濕晒。」記者指他揮霍更包二奶?梅啟明反指傳媒太敏感:「是她幫我不是我包她,(你老婆跟你媽媽也說你貪財?)那個這樣說我不介意,最緊要心正,(你包二奶仍覺得正直?)不是包,我有甚麼本事包,女朋友人人都有,(你與太太離婚了嗎?)沒有,若她要離婚我也沒問題。」他更突然喊道:「我想死,死是證明我沒有錯,歪曲我就不行。」最後問他想不想修補與媽媽的關係?梅啟明表示沒所謂,那個不想,他說:「阿媽每月給我的2萬元停了,(停了多久?)你問她吧!」

 

梅啟明指梅媽每個月有25萬元,但只給他2萬元。
梅啟明指梅媽每個月有25萬元,但只給他2萬元。
梅啟明稱告電影《梅艷芳》的版權問題,其實是梅媽要求。
梅啟明稱告電影《梅艷芳》的版權問題,其實是梅媽要求。
梅啟明話自己有甚麼本事包女人。
梅啟明話自己有甚麼本事包女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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