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牛頭角淘大工業村時昌迷你倉四級大火致2名消防員殉職,包括高級消防隊長張耀升及消防隊目許志傑,死因研訊今續。工程專家供稱,起火單位窗戶或因不規則的金屬隔板導致通風無效。即使消防設立的正壓鼓風機未能完全驅散濃煙,但仍然能夠有效製造部分清晰區域,不能抹殺其有助救火的成效。
消防處延聘的城大建築及土木系教授袁國傑今以專家證人身分作供,他指根據閉路電視片段等資料,推算火源或先由天花板上的冷氣機外殼燃起,導致首個迷你倉起火,再蔓延至整個倉庫底部及左上區域,過程歷時約75分鐘。
袁認為,消防在大火首日於起火單位正門外設立正壓鼓風機,但單位窗戶被廣告牌及波浪形金屬板完全相隔,當中大面積及不規則的金屬板產生很大的氣流阻力,加上迷宮般間隔,或令通風無效。縱使如此,根據當日其中一位指揮官、助理消防區長余家銳的證供,即使正壓鼓風機未能完全驅散濃煙,但仍然能夠製造一個大有需要的清晰區域。由恆隆延聘的英國消防專家Richard Haggers早前視像作供時,批評通風位置不正確,袁反駁指不能抹殺正壓鼓風機維持無煙通道以便救火的成效。
袁續指,Haggers稱大火一度出現閃燃狀態的說法毫無根據,反而有證據顯示涉案迷你倉有大量可燃材料促使火勢不會自動熄滅,消防員只能透過通風機及灑水,以創造一條相對地安全的通道接近火源。
袁又表示,當時單位部分窗戶已經打開,如果沒有適當評估,再拆除廣告牌反而會導致過度通風,令火勢急速蔓延。此外,通風只屬其中一種救火方法,如果不配合灑水器或消防喉控制火勢,單靠拆除廣告牌,對流通風的成效將會存疑,不過淘大工業村實際上未有安裝灑水器。總括而言,他認為消防在火災中拆除廣告牌的時機及面積、通風位置均合適。
案發於2016年6月21日,牛頭角道淘大工業村第一座3樓時昌迷你倉起火,30歲高級消防隊長張耀升及37歲消防隊目許志傑撲火期間昏迷,送院後相繼離世。
法庭記者:凌子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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