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推行的「疫苗通行證」即將於本周四(24日)正式實施,食物及衞生局副秘書長(衞生)蔡傑銘表示,法例上容許疫苗通行證上有豁免,但理由須合理。

蔡傑銘表示,有關疫苗通行證的豁免情況,法例上容許疫苗通行證上有豁免,惟他強調豁免理由須合理,例如是否只經商場回家或順道購物;至於其他豁免情況,包括需經過商場到醫療、診所求醫、食肆買外賣、使用政府服務等,當局稍後會有專題網站會仔細提及。他又指,相信執法人員有足夠經驗處理,不會刻意出告票。但若有人在商場內「行來行去」,難以令人相信是直接回家或前往上班,或手上沒有外賣食物,難令人相信買外賣。

蔡傑銘指,所有食肆會如現時的D類食肆一樣,進入前須掃「安心出行」二維碼,當局現時也會不時執法查核;至於其他被動查核的處所。他指只要市民已打針,有通行證,已符合法律要求,強調並非希望透過執法行動而要求市民打針。

蔡傑銘續指,現階段被動查核方式已足夠,但不排除日後會要改為主動查核,現時只是希望市民接種疫苗,強調「疫苗通行證」不是很複雜,打針就可通過這些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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