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疫苗通行證」將由星期四(24日)起於所有餐飲業務及表列處所全面實施。除獲豁免的情況外,任何人士進入或身處食肆、商場等指明處所,均需隨身攜帶疫苗接種紀錄或豁免證明書。食物及衞生局副秘書長蔡傑銘表示,不希望有人為了獲得豁免而「鑽空子」,直言不排除日後將會收緊豁免要求。
蔡傑銘在電台節目中表示,市民購買外賣、到商場交收物品,或經由商場回家等情況可獲豁免,但若遇到執法人員抽查,則需要提出足夠證明。他又指,現時的疫情嚴重,市民外出亦有風險,而購買外賣亦最好已接種疫苗,不希望有太多豁免情況,從而造成不公平。他強調,接種疫苗是簡單的事情,不希望有人為了獲得豁免而「鑽空子」,直言不排除日後將會收緊豁免要求。
他亦指,由於食肆等相關處所的風險較高,因此市民需要主動出示「疫苗通行證」,但負責人則不需核實顧客的個人資料。他提到,當美容院及健身中心重開後, 亦會被納入主動查核處所。他又提到,若有人在進入處所時持有虛假證明文件,當局明白負責人未必有能力核實,會較難認證,因此一般不會處罰負責人,但指會追究相關人士,包括涉及不遵守防疫規例及使用虛假文書。他亦指,被動查核處所的負責人無責任確定進入人士需已打針,若執法人員發現有人沒有使用「疫苗通行證」,會處罰相關人士而非處所負責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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