統計處今日公布根據綜合消費物價指數,今年1月份整體消費物價與一年前同月比較,上升1.2%,較去年12月份的相應升幅(2.4%)為低,主要是由於政府在2020年提供電費補貼的影響在去年1月份已大部分消散,因而形成較高的比較基數所致。剔除所有政府一次性紓困措施的影響,綜合消費物價指數在今年1月份的按年升幅(即基本通脹率)亦為1.2%,較去年12月份(1.4%)為低,主要是由於電力費用升幅收窄和新鮮蔬菜價格下跌所致。
經季節性調整的綜合消費物價指數,截至今年1月止的三個月的平均每月升幅為0.2%,而截至去年12月止的三個月的相應升幅則為1.0%。剔除所有政府一次性紓困措施的影響,相應的升幅為0.2%及0.1%。
從細分指數分析,甲、乙及丙類消費物價指數在今年1月份的按年升幅分別為1.1%、1.2%及1.4%,而去年12月份的相應升幅則分別為3.0%、2.2%及2.0%。剔除所有政府一次性紓困措施的影響,甲、乙及丙類消費物價指數在今年1月份的按年升幅分別為1.2%、1.2%及1.4%,在去年12月份的升幅則分別為1.5%、1.3%及1.4%。
經季節性調整的甲、乙及丙類消費物價指數,截至今年1月止的三個月的平均每月升幅均為0.2%,而截至去年12月止的三個月的相應升幅分別為2.5%、0.4%及0.1%。剔除所有政府一次性紓困措施的影響,截至今年1月止的三個月,經季節性調整的甲、乙及丙類消費物價指數的平均每月升幅分別為0.1%、0.2%及0.2%,而截至去年12月止的三個月的相應升幅則分別為0.1%、0.1%及0.0%。
在各類綜合消費物價指數組成項目中,價格在今年1月份錄得按年升幅的類別為交通(上升6.4%)、衣履(上升6.1%)、外出用膳及外賣(上升3.6%)、耐用物品(上升2.0%)、基本食品(上升1.6%)和雜項服務(上升1.0%)。
另一方面,綜合消費物價指數在今年1月份錄得按年跌幅的類別為電力、燃氣及水(下跌2.4%)、雜項物品(下跌1.1%)、住屋(下跌0.4%)和煙酒(下跌0.2%)。
截至今年1月止的三個月,綜合消費物價指數較一年前同期上升1.8%,而甲、乙及丙類消費物價指數分別上升2.1%、1.7%及1.6%。剔除所有政府一次性紓困措施的影響,相應升幅則分別為1.3%、1.2%、1.2%及1.3%。
截至今年1月止的十二個月,綜合消費物價指數較一年前同期上升1.4%,甲、乙及丙類消費物價指數的相應升幅則分別為2.3%、1.0%及1.0%。剔除所有政府一次性紓困措施的影響,相應升幅則分別為0.7%、0.9%、0.5%及0.7%。
政府發言人表示,今年1月份基本消費物價通脹率輕微下跌至1.2%。雖然不少主要消費物價指數組成項目承受的價格壓力大致受控,但能源相關項目及個別組成項目例如交通和衣履價格的按年升幅仍然較為顯著。考慮到今年農曆新年的時間較早或會扭曲1月份的通脹數字,等待2月份的通脹數據,再將兩者合併分析,將能更有效評估基本通脹的情況。
展望將來,環球通脹高企,加上物流因疫情而受到短暫干擾,或會為進口價格帶來進一步的上行壓力。不過,由於本地第五波疫情對經濟活動造成沉重打擊,料會抑制本地價格壓力,基本通脹在短期內應會維持溫和。政府會繼續密切留意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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