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天主教宗座外方傳教會神父甘浩望、香港聖公會牧師馮智活等人,早前聯同身在加拿大的「2047香港監察」召集人錢志健及海外共14名反對派人士,以「宗教代表」名義聯署去信行政長官林鄭月娥,要求撤銷檢控壹傳媒集團創辦人黎智英等在囚或還押候審的人士。

天主教香港教區及香港聖公會近日回覆傳媒時表明,相關行為乃個人活動,不代表宗教團體立場。外界質疑,甘浩望、馮智活二人雖然有神職身份,但非相關宗教團體的最高代表,擅自利用宗教團體名義、自稱「代表」發信做法不妥。

有立法會議員表示,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宗教不能凌駕法律,質疑有關人等借宗教名義,企圖達到政治目的,認為相關宗教團體應檢視有關人等的問題。

立法會選委會界議員、聖公會牧師管浩鳴接受傳媒訪問表示,反修例示威後,社會出現了一小撮人,以宗教身份表達個人對時局和社會事件的看法,甚至發起政治行動,但有關言論並不代表教會立場,不希望影響社會對宗教信仰的觀感。

管浩鳴強調,香港是法治社會,市民應遵法守法,神職人員及教徒也不例外。同時所有案件都必須依照司法程序,由法庭依照法律作出公平、公正的審訊,而黎智英案件已經交由司法部門依法處置,外界不應該以各種形式作出不必要干預,宗教亦不應干預司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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