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11月12日,全港多區均有「三罷」示威衝突,期間4名男學生涉嫌在粉嶺一道行人天橋上投擲鐵枝等物品往路軌上,事隔逾2年同被起訴一項意圖危害乘客等的安全而在鐵路上放置物品及一項危及鐵路乘客的安全罪。案件今天於粉嶺裁判法院首次提堂,4人暫時毋須答辯,裁判官把案押後至4月20日再訊,期間批准他們各以1000元保釋。
被告黃如博(20歲)、梁佑銘(21歲)、郁浩倫(18歲)及余灝朗(20歲)均報稱學生,他們被控於2019年11月12日,在新界粉嶺百和路33號嘉盛苑與新運路之間行人天橋意圖危害乘坐位於上水及粉嶺港鐵站的鐵路上車輛或身處該鐵路上的人的安全,而將鐵枝非法及惡意擲於該鐵路上,或擲而致橫於該鐵路上面。
他們另被控於同日同地,因非法行為及投擲鐵枝、單車及欄杆而危及或導致危及在位於上水及粉嶺港鐵站鐵路之中、之上或附近運載的人,或任何身處、相當可能身處鐵路之中、之上或附近的人的安全。
本報記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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