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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理工大學爆發連日衝突,警方拘捕多人並控以暴動、在公眾地方管有攻擊性武器等罪,涉及2女8男,包括YouTuber 易卓邦(Auman Yick)之案件今天在區域法院開審。其中2男承認控罪,辯方替23歲運輸工人申請候判期間保釋,指他女兒剛出生,希望爭取時間陪伴家人,但被法官練錦鴻拒絕,下令2人還押至4月12日進行求情及判刑。法庭會為他們索取背景報告,另為18歲學生索取勞教及教導所報告。

被告依次為張永尚(20歲,學生)、林阡晴(24歲,學生)、黃銘昊(18歲,學生)、廖康良(21歲,學生)、李屏樂(62歲,公司經理)、易卓邦(27歲,商人)、李家維(25歲,無業)、朱偉雄(43歲,清潔工人)、潘永杰(20歲)及區海峰(23歲,運輸工人),他們同被控在2019年11月18日,在佐敦加士居道與佐敦道之間的彌敦道一帶,連同其他身分不詳的人參與暴動。廖康良另被控同日在彌敦道及甘肅街交界管有適合作非法用途工具罪,即一把鎚。李屏樂另被控在公眾地方管有攻擊性武器罪,即一個可發出雷射光束的裝置。區海峰另被控於加士居道附近管有金屬索帶,而它適合作非法用途工具。

認罪的被告為黃銘昊及區海峰,案情指,2019年11月17日起理大爆發衝突,有示威者以汽油彈及弓箭衝擊警方防線,同一時間有為數不少的人士仍然前往校園附近支援。翌日晚上數千名示威者在加士居道往彌敦道聚集,並以障礙物阻塞交通及掘磚,警方多次舉旗警告,但人士未有散去,亦有人照射雷射光及投擲更多磚塊。之後彌敦道有嚴重縱火事件,警方作出驅散,並在北海街及吳松街交界;和加士居道拘捕2人,他們均有掙扎及試圖逃走,區海峰被制服時攻擊警員,先前又曾向警方投擲汽油彈。基於區承認暴動罪,他原面對的管有適合作非法用途工具罪存檔法庭。

至於8名否認控罪的被告,控方開案陳詞指,案發當日多人在九龍區干犯暴動罪行,包括縱火、堵路、掘磚等。警方接報到場並警告會發射催淚煙和開槍,示威者反而進一步向前,沒有離開,令警員需數度撤退。現場情況持續惡化,警方從不同方向展開掃蕩,人士沿加士居道逃往甘肅街、彌敦道往尖沙咀方向等,8名被告遭制服時均身穿黑色衣物,配戴護目鏡、面罩等物品。李屏樂在警誡下承認他人以「燈」照射行車天橋,故自己仿效之。

負責發出警告的督察曾文龍供稱,當晚接報後與另外約30名同袍在佐敦金陵大廈組成防線,現場有約300人叫囂聚集,並呼叫政治口號。之後有人投擲汽油彈,落於警方防線之前。警方展示黑旗,並命令人士散去。庭上播放的片段可見,有人把路邊鐵欄拉到馬路中央,亦有上百人組傘陣。

法庭記者:湯璧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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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告 林阡晴(左)
被告 林阡晴(左)
被告廖康良。
被告廖康良。
被告易卓邦。
被告易卓邦。
被告李屏樂(藍色衣服者)
被告李屏樂(藍色衣服者)
被告李家維。
被告李家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