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引用《預防及控制疾病(對若干人士強制檢測)規例》,繼續賦權註冊醫生於3月5日至3月18日的14日期間內,強制任何按其臨牀判斷懷疑已染上2019冠狀病毒病的人接受檢測,並就相關指明刊憲。
在指明期間內,如註冊醫生於專業診治過程中,按臨牀判斷懷疑某人已染上2019冠狀病毒病,該醫生可發出書面指示,規定該人接受2019冠狀病毒病核酸檢測。收到書面指示的人士,應在指示發出日期的兩天內完成檢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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