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方於上周五(4日)早上接獲一名女子報案,指其在大埔科進路21-23號一單位內飼養的一隻鸚鵡懷疑被扼死。
警方接報到場,經初步調查,於同日下午在沙田區拘捕一名37歲姓葉本地男子,涉嫌「殘酷對待動物」,已被扣留調查,案件交由大埔警區動物罪案專隊跟進。該隻鸚鵡屍體由相關機構撿走檢查。
警方表示,非常重視及絕不容忍任何殘酷對待動物的案件,並重申殘酷對待動物行為是嚴重罪行,根據香港法例第169章《防止殘酷對待動物條例》第3條,殘酷對待動物的最高刑罰為罰款20萬元及監禁3年。
一隻鸚鵡疑被扼死。警方圖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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