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方昨日下午接報,指一輛白色重型貨車在元朗教育路近馬田路的行人過路處撞到一名正在橫過馬路的男子並將他捲入車底。事後男子受傷送院。警方高度重視案件,經深入調查後,警方於同日以「危險駕駛」罪拘捕該名49歲涉案男司機。

警方嚴厲譴責違例司機不負責任的駕駛行為,除了對其他道路使用者構成危險,更是引致嚴重交通意外的主要原因,警方必定嚴正執法,絕不姑息。

警方呼籲,任何市民如目擊意外經過,或有任何與案有關的資料提供,致電3661 3800與新界北交通部意外調查組聯絡。警方呼籲各位道路使用者,應時刻保持警覺及留意路面情況,確保道路安全及避免發生交通意外。

警方重申,任何人在道路上危險駕駛汽車,即屬犯罪,最高可被判處監禁3年及罰款25,000元。如屬首次被定罪,可被取消駕駛資格至少6個月;如再次被定罪,則可被取消駕駛資格至少兩年,另外須強制修習駕駛改進課程及記違例駕駛1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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