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門《博彩法》持5%承批公司股東 不可交叉持股
03月13日
《博彩法》修訂草案出爐後,當地立法會第二常設委員會上周續審該法案。該會主席陳澤武引述政府代表表示,因應博彩中介人的角色轉變,從事娛樂場幸運博彩中介業務資格及規則的行政法規,將會升格為法律,當中會明確界定中介人、管理公司、合作人的定義、營業範圍及責任等,並需於今個立法會期內,即 8月 15日前通過,否則或會影響新賭牌的投標。
《博彩法》修訂草案建議承批公司及擁有其5%或以上公司資本的股東,均不得直接或間接擁有其他承批公司的任何資本。陳澤武引述政府解釋,相關建議意味「不可交叉持股」,並強調是政府的「初心」,一定要堅持,否則影響公平競爭。另外,現時六間博企的股東如持有將來承批公司5%股份,亦須通知博監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