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方今日上午接報,指一輛綠色輕型貨車在粉嶺百和路左轉一鳴路時翻側,壓毀安全島上的行人過路設施,並撞到停於對面行車線燈位前的另一部私家車。幸好當時安全島上沒有行人,而貨車司機及貨車跟車工人則輕傷送院。
經調查後,警方即場以「危險駕駛」罪拘捕該名45歲涉案男貨車司機。
警方呼籲,任何市民如目擊意外經過,或有任何與案有關的資料提供,請立即致電3661 3800與新界北交通部意外調查組聯絡。警方藉此呼籲各位道路使用者,應時刻保持警覺及留意路面情況,確保道路安全及避免發生交通意外。
警方嚴厲譴責違例司機不負責任的駕駛行為,除了對其他道路使用者構成危險,更往往是引致嚴重交通意外的主要原因,警方必定嚴正執法,絕不姑息。
任何人在道路上危險駕駛汽車,即屬犯罪,最高可被判處監禁3年及罰款25,000元。如屬首次被定罪,可被取消駕駛資格至少6個月;如再次被定罪,則可被取消駕駛資格至少兩年,另外須強制修習駕駛改進課程及記違例駕駛1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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