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與一遠嫁外國的中學同學詳談,除了關心彼此在疫情下的生活,也聊起與成年子女的相處。好友育有一位獨生女兒,視她如掌上明珠,除了給予優質教育及良好的成長環境,對她的感情生活也相當關心。當好友聽聞女兒的追求對象打算往另一省份工作,她想像女兒一旦結婚便離家甚遠,便建議她在感情還未進深時抽身而出,因她覺得女兒將來距離娘家太遠,若遭對方欺負,娘家便很難給予幫助。我取笑好友:「你不也是遠嫁他方嗎?為何你可以作出如此抉擇,卻對女兒擔憂?」我告訴她,兩口子確需學習婚後相處,但除非女兒遭配偶故意不合理對待,否則,原生家庭太多的干涉並非好事。

還記得結婚初期,我與配偶也有很多相處上的問題。有一次,彼此爭吵又各不相讓,一怒之下我便收拾行李走出門口,感謝另一半及時追出並說服我回家。經過這事之後,我們定下協議,在任何情況下,也不會返彼此的娘家。若需要冷靜,可在家中另闢一隅,讓彼此冷靜下來才商量對策。結婚數十年了,感恩我們的原生家庭從來沒有被邀干預我們的家庭事務。因我們相信,若牽涉各自原生家庭,只會將事情複雜化,也會陷另一半於尷尬的位置。事情只有升溫,無助於解決問題,既演變成意氣之爭,也傷害了夫妻感情。

《聖經》有一句說話:「人要離開父母,與妻子聯合,二人成為一體」。「離開父母」是指脫離對父母的倚賴。進入婚姻關係中,人要追求和運用獨立的能力,與妻子建立家庭。夫婦二人的關係是既重要且親密,配偶是在婚姻的關係中最重要的人,夫婦要在緊密的關係中建立屬於二人的理想家庭模式。

當然,與各自的原生家庭聯繫也是重要的,原生家庭的意見應尊重及作為參考,只要謹記,夫婦二人共同協議下的決定才是最重要。另一半的需要應是核心家庭在決策上的優先考慮:只有二人所建立的核心家庭關係牢固,才可對彼此的原生家庭設立健康的界綫,核心家庭也不會因彼此原生家庭所帶來的期望未梳理好而窒礙夫婦二人的婚姻成長。網址:www.npac.org.hk


本欄由基督教宣道會北角堂家庭服務中心社工及輔導員輪流執筆;本文作者為朱少萍姑娘。

文章刊於《星島日報》2022年3月17日教育版專欄「親子同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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