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冠肺炎康復者可使用醫管局提供的10次免費中醫門診,接受復康治療,調理病後的身體。
醫管局總行政經理(綜合臨床服務)李立業昨日(25日)表示,18區中醫診所暨教研中心自去年4月起,為已康復的新冠病毒確診者提供中醫門診特別診療服務,病人出院後6個月內可接受最多10次免費中醫內科門診復康治療,至今已有逾5,500人已獲此服務。
由於考慮到第5波疫情有所不同,不少病人不用入院,沒有出院紀錄,因此現時病人只要出示衞生署或醫生發出的確診證明、隔離令、確診電話短信等認可證明文件均符合資格,可獲10次免費復康治療。不過,病人如只提供快速抗原測試照片而沒有任何身分證明,則不獲接納。
康復或感染證明文件如下:
- 出院文件
- 由政府或獲衞生署認可計畫承認的認可私營醫務化驗所陽性核酸檢測短訊/電子/紙本紀錄
- 衞生署快速抗原測試陽性結果人士申報系統的成功申報短訊/電子紀錄
- 衞生署發出的隔離令
- 其他由政府或醫院管理局發出的康復紀錄
相關康復或感染證明將適時更新,以政府的最新資料為準。
免費「中醫門診特別診療服務」由出院日期/完成隔離日期起計6個月內有效,接受中醫服務屬自願性質。參加計畫的人士須於求診前,需致電相關中醫診所進行預約。求診者並可先在網頁(按此)下載 「中醫門診特別診療服務」登記表,填妥及簽署登記表,並於首次應診掛號時交予中醫診所登記處。
提供「中醫門診特別診療服務(2019冠狀病毒病中醫復康治療)」的中醫門診診所地址及預約電話,詳見下圖:
服務詳情可參閱:
https://cmk.ha.org.hk/zh-cht/services/SpecialCMOPPro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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