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會福利署要求所有受資助或津助單位分兩階段落實「疫苗通行證」,員工須於4月1日前接種第一針新冠疫苗方能提供服務。但社工總工會調查發現,近38%受訪者仍未打針,建議署方容許員工選擇以定期快測或核酸檢測代替。

社總在3月4日至14日期間,以問卷訪問280名社福機構受聘員工,當中不少年資在4年以上。結果顯示,37.9%受訪者表示未接種疫苗,同時有52.5%受訪者指其機構要求未符合接種規定者須自願離職、45.4%無相關要求,即可能獲內部調職安排至非資助崗位工作,有77.9%人不知道自行離職將不獲代通知金等勞工權益。

社總表示,若有一批前線員工因疫苗安排而離職,人手流失或難以補充,該會會向勞工及福利局反映過往定期檢測做法有效,加上政府已承認快速測試結果,建議社署可讓員工選擇以定期快速檢測或核酸檢測取代打針,亦希望機構盡量將未打針員工調往非資助崗位,保住其飯碗。

社署較早前表示,隨着政府宣布落實擴展「疫苗通行證」計畫,所有安老及殘疾院舍員工須於2月24日前必須接種疫苗,才可繼續在院舍工作;當局基於相同原因,認為有必要在所有受資助或津助的福利服務單位推行「疫苗通行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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