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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方今日凌晨約零時許,先後接獲一名男子及一名女子報案,分別指在旺角砵蘭街109113號一單位內被人非法禁錮及斬傷。警方接報後趕抵現場,發現該單位上鎖,消防遂破門入屋。人員在單位內未有發現該名報案男子,惟發現單位內有人聚集,懷疑該單位為非法百家樂賭檔。

行動中,人員拘捕一名47歲姓黃本地男負責人,涉嫌經營賭博場所。單位內22名男子及23名女子,年齡介乎17歲至67歲,則涉嫌在賭博場所內賭博被捕。所有被捕男女同時另涉嫌違反《預防及控制疾病(禁止聚集)規例》(第599G章),人員遂向他們發出定額罰款通知書。所有被捕男女現正被扣留調查。
 

部分被捕人。
部分被捕人。

行動中,人員共檢獲3張百家樂賭枱及約12萬元賭款。

根據香港法例第148章《賭博條例》,任何人經營或協助經營非法賭場,一經定罪,最高可被判處罰款500萬港元及監禁7年。而任何人士在賭場內賭博,亦屬違法,首次定罪,可被判處罰款3萬港元及監禁9個月。市民切勿以身試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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