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展局文件顯示,政府於2019/20至2021/22的三個年度內收回近120公頃新界私人土地用作發展,這些土地大部分位於元朗區及北區,預計未來幾年收回的土地將高達700公頃。
政府於去年《施政報告》中提出發展北部都會區,為加快收回私人土地作新發展區、公營房屋及其他公共用途,政府由2019/20至2021/22的3個年度內,引用《收回土地條例》等條例,已收回近120公頃的新界私人土地作發展。包括2019年12月為古洞北及粉嶺北新發展區第1階段收回的68公頃土地、2020年10月在洪水橋/廈村新發展區第1階段而收回的12公頃土地。
當局收回的土地大多位處北區及元朗。資料圖片
局方預計,未來幾年會繼續為不同的發展項目收回的土地將達到700公頃,較大部分位處元朗區和北區,其中元朗南發展區約佔150公頃、古洞北及粉嶺北新發展區餘下階段約佔110公頃、洪水橋/廈村新發展區其餘階段,約310公頃等,以及多個公營房屋項目。
至於包括新田/落馬洲發展樞紐、新界北新市鎮和文錦渡的新界北發展,及《發展策略》內的新土地發展建議,由於此類項目目前仍需進行研究,故其具體規畫用途、實施安排及收地範圍則有待確定,並不在700公頃收地範圍當中。
立即下載|全新《星島頭條》APP:https://bit.ly/3yLrgYZ