環境保護署今日(14日)表示,該署透過律政司向法庭申請臨時禁制令,要求中國混凝土有限公司位於油塘東源街22號的混凝土廠即時停止涉及水泥工程的運作。
環保署發言人表示,空氣污染管制上訴委員會已於1月27日駁回中國混凝土有限公司就環保署去年4月29日拒絶其混凝土廠指明工序牌照續牌申請的上訴。其後,環保署於1月28日去信提醒該公司,根據《空氣污染管制(指明工序)規例》,相關牌照在上訴被駁回後即告無效,該混凝土廠必須停止進行涉及指明工序的相關運作,否則即屬違法。惟環保署發現該混凝土廠在牌照失效後,仍繼續進行相關運作並造成空氣污染。
發言人解釋,為停止該混凝土廠繼續運作導致空氣污染及對市民造成影響,環保署遂由律政司司長代表向法庭申請臨時禁制令,並於4月13日獲高等法院原訟法庭批准,要求該混凝土廠即時停止涉及水泥工程的運作。該署強調,違反臨時禁制令的人士有可能干犯藐視法庭,可被判處監禁或罰款。臨時禁制令有效至4月22日上午10時,屆時法庭會就禁制令申請進行聆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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