漁護署人員一直密切監察網上非法野生動物交易,日前發現在社交媒體平台上有兩隻極度瀕危的長冠八哥懷疑被非法售賣。長冠八哥屬《瀕危野生動植物種國際貿易公約》附錄I的列明物種,全球野生成鳥數目不足50隻,其本地貿易受《保護瀕危動植物物種條例》(第586章)規管。漁護署人員今日(14日)採取執法行動,在進行試購時檢獲兩隻懷疑被非法售賣的極度瀕危鳥類。
漁護署發言人表示,根據《條例》,管有《公約》附錄I物種的標本作商業用途一般已被禁止。任何人士如非按照《條例》的規定進口、再出口或管有瀕危物種,均屬違法。一經定罪,最高可被罰款港幣一千萬元及監禁十年,有關標本亦會被充公。
發言人又指,政府致力打擊非法野生動物貿易,以保護瀕危物種。漁護署會保持警覺,繼續監察不同網上平台及社交媒體和積極採取執法行動,打擊非法買賣瀕危物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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