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8月底「荃葵青遊行」期間,當區有多人集結。事隔逾兩年,3名青年被控非法集結及在公眾地方藏有攻擊性武器罪。3男否認2罪,案件今日於西九龍裁判法院開審,小隊指揮官兼督察供稱,當日逾百人於眾安街近沙嘴道與警方對峙,大叫辱罵警員口號、堵路、掟雜物及照雷射光。警方警告要求散去不果,其後快速推進。

案發當日的行動指揮官、隸屬荃灣特遣隊的督察萬展偉供稱,警方因應線報指有人發起反修例示威,派員到葵涌一帶高調巡邏。晚上近11時,警方於眾安街近沙嘴道設立防線,其前方數十米外有逾百人聚集,他們大多穿著深色衣物,戴口罩及頭盔,大聲叫囂,並以路牌、紙箱、垃圾桶等雜物設路障,部分人亦向警方照雷射光及掟雜物。

萬續指,警方兩度作出警告,但聚集人群沒有散去,繼續掟雜物及叫囂,情緒越發高漲。大隊指揮官之後指示推進,警員起初緩慢推進,後來加快行動,示威者遂往青山公路方向跑。

3名被告依次為21歲建築工人陳港榮、24歲工程助理岑子軒及23歲工程助理葉仲德同被控於2019年8月25日在荃灣眾安街近沙嘴道參與非法集結。岑子軒另被控於同日在荃灣青山公路荃灣段145號外的公眾地方,無合法權限或合理辯解下管有攻擊性武器,即一個可以發出雷射光束的裝置。

法庭記者:凌子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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