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歲男學生涉於2020年透過通訊軟件Telegram煽惑他人縱火,被控2項煽惑他人縱火罪,今於東區裁判法院首次提堂。裁判官押後至6月20日再訊,以待控方準備轉介至區域法院的文件。被告獲准以1萬元保釋外出,另外不得離港、須交出旅遊證件、每周到警署報到2次及居於報稱住址。
被告湯浩源被指於2020年8月5日至14日之間,以及9月7日至13日之間,在香港非法煽惑流動應用程式Telegram的使用者無合法辯解而用火摧毀或損壞屬於他人的財產,意圖摧毀或損壞該財產或罔顧該財產是否會被摧毀或損壞。
本報記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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