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任北京政協特邀委員的徐正文近日宣布參選台北市議員。台灣陸委會發言人邱垂正指,特邀政協委員不具核心職能,尚不違反《台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簡稱《兩岸條例》)。陸委會尊重相關主管機關認定徐正文的參選資格。

台媒今日向邱垂正發問,國民黨台北市文山大安區市議員初選的徐正文,過去曾擔任北京政協特邀委員,是否有違《兩岸條例》。邱垂正回應,特邀特聘的政協委員,是由非固定界別選出,雖列席會議,但僅有發言權,沒有投票、選舉等核心職能。

邱垂正又指,陸委會過去曾會商相關機關,認為特邀特聘的政協委員,尚不違反《兩岸條例》第33條規定。第33條其中一項規定「台灣地區人民、法人、團體或其他機構,不得擔任經行政院大陸委員會會商各該主管機關公告禁止之大陸地區黨務、軍事、行政或具政治性機關(構)、團體之職務或為其成員。」

不過邱垂正表示,有關涉及公職人員登記參選資格,應依「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等相關規定,及各級選舉委員會依法認定,而陸委會尊重相關主管機關的權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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