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區人大代表、前海管理局香港事務聯絡官洪為民今年1月舉行過百人生日派對,部分人違反「口罩令」和沒有使用「安心出行」,其後有參與者確診。食環署早前已向該餐廳負責人發告票,涉嫌沒有張貼展示「特定範圍D區」的正確平面圖及有關每小時換氣量的適當告示,案件今天於東區裁判法院提堂,公司代表承認控罪,被判罰款6000元。
案情指,政府防疫政策規定食肆需於去年12月23日至本年1月5日之間於入口處張貼平面圖以區分不同用餐區域的運作模式,其中字型、顏色及文體均有明確規定。食環署人員接報有人違反防疫規例後到涉事餐廳調查和蒐證,但看不到相關告示,負責人在警誡下承認當日確實有宴會,但指餐廳沒有違規。人員再解釋告示不是按特定格式張貼,與其的運作模式不相符。
暫委裁判官朱溫瀚判刑時表明不接納辯方所指,餐廳只有數天處理告示,指指令實施至案發當日相距近10天,有充足時間準備,被告不能以此為藉口。裁判官又稱,本案發生時已出現大範圍社區感染,確診個案逐步上升,「完成抗疫,人人有責」,判刑須具阻嚇性。干犯此罪的最高刑罰是監禁6個月和罰款5萬元,但考慮到被告首次犯案,故判處罰款6000元,限21天內繳交。
辯方求情指,公司已盡最大努力跟從措施,例如升級設備、讓顧客量度體溫、提供充足的員工培訓等,但因未及查閱食環指引而犯案。辯方希望法庭接納公司僅犯「技術性錯誤」,而且出席者感染與宴會無直接關係。
被告為勝圖有限公司,被控於2022年1月3日,在灣仔灣景中心1樓某舖內沒有遵從食物及衛生局局長根據法例第599章附屬法例F第6(1)條發出的指示。當日多位有份出席「洪門宴」的首長級官員及政府機構人員被指帶頭違規,時任民政事務局局長徐英偉更因事件引咎辭職。
法庭記者:湯璧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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