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環署發言人今日(25日)表示,社交距離措施自4月21日起已作第一階段調整,食環署繼續在各區加強巡查,並與警方在東區採取聯合行動,對違規的餐飲處所及若干其他處所的負責人、員工及顧客採取執法行動。
食環署及警方在4月23日的聯合行動中共巡查了10間餐飲處所,食環署亦在過去兩日(4月23日及24日)巡查共1130間餐飲處所及263間其他處所。食環署向涉嫌違反指示規定的10間餐飲處所負責人展開檢控程序,相關資料表列如下:
涉及事項 | 檢控宗數 |
佩戴口罩 | 3 |
確保顧客須掃描「安心出行」場所二維碼 | 3 |
確保員工接種疫苗 | 1 |
桌子之間的距離或分隔 | 1 |
展示在不容許堂食時段不應於毗連餐飲處所的地方飲食的告示 | 1 |
確保顧客符合疫苗通行證要求 | 1 |
食環署已要求相關處所採取減低傳播風險的相應措施,違規處所須於執法人員發現違規情況後的翌日起,在下午6時正至翌日上午4時59分停止售賣或供應供在餐飲業務處所內進食或飲用的食物或飲品,並不得安排多於二人同坐一桌,為期3、7或14天不等。
此外,食環署亦向5名涉嫌違反掃描「安心出行」場所二維碼規定的顧客發出定額罰款通知書,向1名涉嫌違反接種疫苗規定的員工發出定額罰款通知書,以及向1名涉嫌違反在公眾地方須佩戴口罩規定的人士發出定額罰款通知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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