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早前修例訂明,若當局有理由相信動物已感染新冠病毒,可指示主人交出動物,違者有刑責。有議員憂慮寵物被收回後會人道毀滅,促政府交代接收寵物後如何處理。食物及衛生局副局長徐德義表示,政府不會隨便將動物人道毀滅。他強調,目前無證據貓狗等動物會將疫情傳人,因此行使權力的機會不大。
立法會舉行委員會會議,解釋政府修例要求市民交出有感染風險的動物。徐德義在會上指,若日後有新證據,政府需要接收動物,會按必要性、病毒特性及檢疫人員安全決定做法。
漁護署指按現行做法,如因主人染疫需隔離寵物,會安排到動物管理中心採樣檢疫,完成後會歸還主人,現有放置空間及人手可以應付今波疫情需要。
更多新冠疫情資訊請到以下專頁瀏覽(按此)
立即下載|全新《星島頭條》APP:https://bit.ly/3yLrgYZ