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本港屢有放生不當的情況,不少動物最終因未能適應野外環境而死亡。民建聯立法會議員葛珮帆提出書面質詢,問及現時有否法例規管放生動物活動。食物及衞生局局長陳肇始書面答覆表示,已就事件諮詢環境局,本港現行法例並無禁止放生動物的法例,但有關行為會破壞本地生態,故政府不鼓勵市民放生。漁護署則呼籲公眾以其他植樹、捐贈等方式代替放生動物。

她表示,政府認爲加強公眾教育,提升市民對放生活動的關注及提醒他們在參與放生活動前必須謹慎思量,以免對生態環境造成影響,至為重要。漁護署與關注放生活動的組織合作,包括透過海報等宣傳品,教育市民放生活動可能帶來的影響,提醒市民在參與放生活動前必須謹慎思量。漁護署亦呼籲公眾考慮以其他善行代替放生活動,例如植樹、捐贈支持野生動物救護團體或環保組織,協助本地物種的救護及保護牠們的棲息地,及參與相關義工服務等。漁護署會繼續夥拍關注放生活動的團體推動有關教育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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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行法例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