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樓簽合約前應做足功課,以免不慎「中伏」。一名港媽於社交平台訴說指,早前看中美孚1個平台層數單位,與業主直接洽談後決定簽約,沒料翌日竟發現該單位外的平台曾發生有人墮樓死亡事件,故立即決定退租並質問業主,對方則稱「無問就無講」,更要求沒收1個月按金作為毀約賠償,令港媽非常憤怒,最後亦無奈嘆息「用錢買教訓」。
該名港媽於facebook群組「Mei Foo 美孚」發文,指其一家首次租樓,在網上看到業主自行放租的帖文,為美孚新邨4期1個3樓平台單位。她透露,睇樓時曾問及業主單位有否特別情況,「包括有冇人跳樓同近期好hit嘅老鼠問題」,惟對方未有正面回答,「輕輕帶過平台係大廈外面嘅地方唔會屬於凶宅,無老鼠問題等」。
港媽決定簽約後,沒料翌日翻查資料竟發現,單位外的平台3月尾曾發生有人墮樓身亡事件,「正正跳係單位外,即刻問業主,佢話我冇問過」。她指,因與2名小朋友同住,故立即決定棄租,沒料業主卻稱「冇問就冇講」,並要求沒收1個月按金作為毀約賠償,令她非常憤怒,「你單位唔係凶宅,但有人死喺你平台窗前」、「你自己(業主)案發後1個月都無就即刻全家搬離再放租搵水魚,你唔驚,覺得無問題又點解要即搬」。
港媽續指,質疑業主刻意隱瞞,如早知單位外曾發生墮樓事件,她必定不會簽約,「我氣憤嘅係業主無誠信同無道德」,直言今次「用錢買教訓」,更稱業主已刪除舊有帖文,提醒街坊小心,「地產Agent同律師同我講,經佢地就一定會披露,自讓佢唔講你唔知」。
帖文引起網民熱論,有網民批評涉事業主無誠信,「業主立心不良,自己即搬走搵人有兩個細BB頂租,仲要唔肯退按金」、「佢咁唔老實,仲要自己搬走,再隱瞞事實想租出去」;亦有網民籲樓主應提前做足功課,「樓主咁在意就租前要research定,上網睇新聞或者直接問下管理員、隔籬鄰舍」、「租屋買樓真係要自己做足功課,唔好只聽業主同agent 講」。
資料來源:Mei Foo 美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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