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5月中「和你shop」示威活動期間,有群眾在將軍澳東港城內聚集叫口號,7名男女被控非法集結,另兩名被告被加控襲警及阻差辦公兩罪。案件今於觀塘裁判法院進行審訊,所有被告否認控罪,下午將會繼續辯方的盤問證人階段。
審訊期間,控方指出所有被告都沒有案底,並列出證據,包括展示案發時候5月16日下午2點警員執法之時拍攝的片段、引用現場媒體,包括立場新聞與蘋果新聞當時直播的片段,展示出案發當天有部分群眾聚集於東港城2樓,同時也傳召一名控方證人,即案發當天的高級督察行動指揮官陳家興作供。
證人作供指案發之前收到警隊命令需前往東港城執行行動,到達現場後從一樓往上看目測有約100人聚集於2樓,並有作出雙手舉拳於頭頂、也有對警員豎中指等等的手勢,另有不斷叫喊口號等的動作,包括:「五大訴求,缺一不可」、「831打死人」等等的口號。
辯方在盤問階段則認為,在案發期間,警方叫喊指令:「唔關事嘅盡快離開」,有可能會誤導途人,但證人不同意,認為第一次叫喊指令有可能會誤導,但數次重複之後便不會產生誤導。
7名被告依次為林子鋒(男、25歲、護士)、李子霖(男、24歲、核數師)、陳子俊(男、36歲、程式設計師)、蘇湜嵐(女、19歲、學生)、麥玉茹(女、21歲、侍應)、李漢輝(男、56歲、售貨員)及黃美娟(女、50歲、家庭主婦)。同被控於去年5月16日,在將軍澳東港城購物中心連同其他身分不詳的人士參與非法集結;李漢輝另被控同日於將軍澳東港城購物中心2樓襲擊在正當執行職務的警務人員;黃美娟又被控同日於將軍澳東港城購物中心2樓故意阻撓在正當執行職務的警務人員。
法庭記者:華嘉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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