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賣平台在新冠疫情下漸趨普及,但亦引伸出食物在運送過程中變壞等問題。食物及衞生局局長陳肇始書面回覆民建聯立法會議員張國鈞有關提問時透露,食環署正計畫在現有的發牌制度下,要求食店持牌人須確保由網上平台或外送服務承辦商送遞的食物,均符合食店的持牌條件,包括確保外賣及外送食物時刻保存在適當的安全溫度、運送過程中不受干擾,減少食物交叉污染的機會。署方稍後會為此計畫訂立具體安排,以進一步保障食物安全。

陳肇始續指本港現時已有不同法例,保障食物安全及消費者的權益,包括《公眾衞生及市政條例》,食環署於去年共接獲164宗有關外送網上平台涉及食物安全投訴中,跟進後對其中2宗涉及食物含有異物並有足夠證據的個案,引用該條例檢控食肆負責人,而相關涉案人士已被定罪;去年有77宗食物外送網上平台涉及《商品說明條例》的投訴,較2020年的20宗大增超過2倍。

她又提醒消費者可向消費者委員會求助,協助解決糾紛。

立即下載|全新《星島頭條》APP:https://bit.ly/3yLrgYZ