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12月有網民發起九龍區遊行,多處有人堵路,3男1女被控告非法集結罪。30歲男地盤工人早前被裁定罪成,今於九龍城裁判法院被判監4個月。裁判官崔美霞指,案發時有人癱瘓交通、叫囂及使用雷射筆等,群聚情緒高漲恐令情況惡化,威脅在場人士安危,案情嚴重沒有其他減刑理由。
崔官指事件威脅社會安寧,被告被警方警告後沒有離開,繼續留守馬路,背包被搜出護目鏡及生理鹽水等物品,明顯有參與非法集結。
辯方代表鄒學林大律師求情稱,被告原任測量師助理,為家中經濟支柱,希望服刑後繼續進修成為測量師,其僱主亦願意繼續聘用他。今次非法集結僅涉及約100人參與,規模不大,他被捕時亦沒有穿上防具及攜帶危險品,望法庭輕判。
被告陳昭宇被指於2019年12月1日,在旺角彌敦道近豉油街交界,與李國瑋(19歲,無業)、廖煒健(25歲,工程師)及鄭穎姿(21歲,無業)參與非法集結。鄭早前已認罪,被判囚3個月,另外2人則罪脫。
法庭記者:陳曉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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