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會周三召開大會,恢復二讀辯論《2022年撥款條例草案》,期間一名坐在公眾席的女子疑大叫稱遭受警員迫害,並將身分證從高空扔下,又在糾纏期間令保安員受傷。涉案女子被控在公眾地方作出擾亂秩序的行為及普通襲擊兩罪,昨首次提堂。但被告報稱受傷,需先送院驗傷,故案件押後至今日在觀塘法院繼續處理。
被告鄭敏娜。
主任裁判官嚴舜儀指,初步驗傷報告顯示被告適合出院,批准她以1000元現金擔保至6月17日於東區法院再訊,另下令控方把醫事報告詳細內容交予被告。候訊期間,被告不得離港,不准直接或間接接觸控方證人,不可返回案發地點,需交出所有旅遊證件、居於報稱地址及每周2次往警署報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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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告鄭敏娜(63歲,無業)被控於2022年5月4日,在中環立法會道1號立法會綜合大樓2樓公眾席在公眾地方作出擾亂秩序的行為,即在立法會會議廳進行二讀辯論《2022年撥款條例草案》期間叫囂及亂扔雜物,意圖激使他人破壞社會安寧。她另被控於同日,在2樓公眾席襲擊游健麗。
法庭記者:凌子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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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告鄭敏娜。
被告鄭敏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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