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於本年2月推出的第六輪防疫抗疫基金下對前線清潔及保安人員的支援措施,措施在2月至6月推行,為期5個月,每月津貼額為2000元。立法會議員張欣宇關注,如何確保涉及的承辦商均會就該項目提交申請,以保障其前線人員可獲有關津貼。財經事務及庫務局局長許正宇回覆指,前線人員及承辦商無需為此項津貼作出申請。各部門每月會向承辦商索取其合資格領取津貼(包括兼職或臨時員工)的人數,繼而把相應津貼款項通過承辦商轉發給相關外判員工。

許正宇指出,部門與承辦商已簽訂協議,確保承辦商將津貼轉發給合資格前線員工,以期隨該月的薪酬一併發放。承辦商向合資格人員發放津貼後,須向部門提交書面紀錄,確認合資格前線人員已領取津貼。部門亦會根據承辦商提供的書面紀錄,抽查發放津貼個案,確認向承辦商發放的款項已經全部發放予前線人員。
 
許正宇又指,措施實行至今,超過70個部門已經由其承辦商安排向於2月、3月和4月值勤的外判員工發放合共逾4億3000萬元津貼,每月受惠人數超過72,000名前線人員。

另外,許正宇說,經相關政策局及部門考慮其範疇的前線人員的實際情況後,食物及衞生局、教育局、運輸及房屋局、勞工及福利局、發展局及環境局在本年3月後推出一系列措施,向不同界別的前線清潔及保安人員提供每月2,000元的津貼,為期5個月,包括:
 
(i)醫院管理局服務承辦商的清潔及保安工作人員;
(ii)受聘於專上院校、非官立學校和幼稚園(及其服務承辦商)的清潔及保安工作人員;
(iii)公共交通營辦商(包括香港鐵路有限公司、專營巴士營辦商、專營和持牌渡輪營辦商、香港電車有限公司、專線小巴營辦商及非專營巴士營辦商)的清潔及保安人員;
(iv)受聘於香港機場管理局的特許經營商、專營商或營運許可證持有者,或上述公司的外判商,於香港機場工作的清潔及保安人員;
(v)非政府機構營運的福利服務單位服務承辦商的清潔及保安人員;
(vi)受聘於非政府工程合約承辦商(及其分判商)在工地工作的清潔及保安人員; 
(vii)兩間電力公司的清潔及保安人員; 
(viii)收集都市固體廢物或生活污水的垃圾車司機及跟車員工;以及 
(ix)前線回收業員工。
 
上述支援措施預計可惠及約80,000名清潔及保安人員。民政事務局指,在可行及合適的情況下會考慮會否再進一步優化上述支援措施以涵蓋更多前線員工。

更多新冠疫情資訊,請到以下專頁瀏覽(按此)  

立即下載|全新《星島頭條》APP:https://bit.ly/3yLrgYZ