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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務處國安處公布,5月10至今日在全港多區採取執法行動,拘捕兩男三女,年齡介乎45至90歲,涉嫌干犯《港區國安法》第二十九條「串謀勾結外國勢力或者境外勢力危害國家安全」罪。警方調查顯示上述人士均為「612人道支援基金」信託人。消息指,被捕的包括天主教香港教區榮休主教陳日君樞機、大律師吳靄儀、歌手何韻詩及嶺南大學前學者許寶強、以及正在獄中服刑的前立法會議員何秀蘭。

根據《港區國安法》第四十三條及《國安法第四十三條實施細則》附表2,裁判官應國安處的申請向被捕人發出通知書,要求他們向警方交出所有旅行證件。被捕的兩男兩女已獲准保釋候查,須於8月上旬向警方報到。其餘一名正在服刑的67歲被捕女子將繼續還押。

警方亦向法庭申請傳票控告被捕人及一名37歲男子沒有遵循《社團條例》要求,向社團事務主任申請註冊「612人道支援基金」或豁免其註冊。

被捕人士包括陳日君、何韻詩、吳靄儀、許寳強。
被捕人士包括陳日君、何韻詩、吳靄儀、許寳強。

警方在刑事調查過程中,同時發現一些律師和大律師在提供法律服務時,涉嫌作出專業失當行爲,已經就有關情況向律師會和大律師公會作出投訴。

消息指,警方發現部份曾收取「基金」費用,協助處理案件的大律師及事務律師,在接辦及處理有關案件的過程中疑涉違反專業守則,當中包括個別大律師向司法機構聲稱以「義務」形式代表被告,惟實際上有收取「基金」支付的費用。曾有傳媒報道,曾收取「基金」款項的律師事務所包括伍展邦律師行、何謝韋律師行,及鄧耀榮律師行等。

另外,警方留意到有媒體抹黑國安處的執法行動。警方強調,任何人如有違法行為,不論其身分、背景、職業或宗教,警方都會一視同仁執法,不偏不倚地按法律及既定程序秉公辦理。

另外消息指,是次拘捕行動主要針對被捕人士的違法行為,與自身的宗教信仰完全沒有關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