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吉林白山,近日一名潘姓子帶著結婚證、戶口簿、身份證,到撫松縣泉陽鎮某銀行查詢丈夫的賬戶餘額,卻被工作人員告知「結婚證不能證明二人是夫妻關係」。

據潘女士透露,此前丈夫因心臟病去世,她想查詢一下其名下是否還有其他財產。她先出具了戶口簿,但因血型曾被塗改,銀行工作人員不認可。隨後她又拿出結婚證,對方仍表示,該證件無法證明二人是夫妻關係,因不知道他們是否已離婚,要求其找街道辦開證明。潘女士對於銀行工作人員的說法表示難以理解,最終潘女士重新辦了戶口簿,才將業務完成。她隨後將上述影片發布到網上,引發眾多網民關注。

潘女士稱5月12日晚,該銀行泉陽支行一位負責人到她家來向她道歉,希望她刪掉相關影片。該負責人稱,經辦工作人員剛上班,業務不熟練,自己當時不在銀行,所以發生了這種事情。潘女士認為此事和經辦工作人員沒有關係,對方是按照銀行的相關規定和流程來執行的,此事只能說明銀行的規定和流程存在問題,她的不滿是對事不對人。

對此內地律師吳正平認為,一般情況下,辦離婚要上繳結婚證原件。如果夫妻離婚時沒有上繳結婚證,那它此後屬無效證件,用它來作證明需要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但是,這種情況不成為銀行不承認結婚證證明效力的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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