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運輸及房屋局局長陳帆表示,小型無人機發展潛力無限,而為把握無人機應用的巨大潛力,同時保障航空和公眾安全,政府於2021年在《民航條例》(第448章)下訂立附屬法例《小型無人機令》,為小型無人機設立規管框架。

陳帆今日在網誌中提醒,新法例將於6月1日生效。與危害行為、限制飛行區及執法相關的罪行會即時生效,其他條文設有6個月寬限期,以便公眾熟悉新規定及順利過渡至新規管框架。

網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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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新規例下,除標準甲一類操作外,小型無人機和遙控駕駛員均須註冊。專為小型無人機而設的一站式電子平台 — 「SUA一站通」已於今年初推出供業內人士登記及註冊的體驗版,現時已有超過1500人作出登記。而民航處已於本月10日正式推出該平台,市民可透過「SUA一站通」註冊成為遙控駕駛員,及為小型無人機註冊。市民亦可透過「SUA一站通」的無人機飛行圖閱覽最新的限制飛行區,及從《安全規定文件》和相關指引獲取安全資訊。

陳帆指出,不論是商業活動或休閒娛樂,一經登記後,除非涉及較高風險的「進階操作」,市民可按相應規定如設備及操作規範等使用無人機,毋須得到民航處事先許可。涉及較高風險的「進階操作」,市民亦可向民航處作出申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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