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中市去年11月發生震驚當地社會的瑪莎拉蒂惡少圍毆男大學生至重傷案,3名疑兇張敦量、李韋霖、陳勁豪去年12月24日被起訴後一直被羈押,期限原定羈押期限至本月24日屆滿,但當地法院認為3人有必要繼續被羈押,因此再延押2個月,其中張敦量繼續禁止接見、通信及授受物件。

3人的代表律師向法院申請停止羈押,其中張敦表示對事件「深感悔悟,請給予自新機會」,李韋霖的律師則稱,李韋霖涉案情節非重,且羈押期間可能超越刑期,因此請求具保停押。陳勁豪則說,事發當下自己曾阻止張敦量毆打男大生,且家人已提出賠償金額公法院擔保,日後開庭會準時到庭,且他涉案時未滿20歲、羈押期可能超越刑期,他也無逃亡、串證之虞,請求具保停押。

不過,台中地院法官認為,3人的羈押原因都仍存在, 3人及其律師請求具保的理由,與是否應予羈押的緣由並不相關,因此延長羈押2個月。此外,張敦量持續禁止接見、通信及授受物件。案作仍可上訴。

立即下載|全新《星島頭條》APP:https://bit.ly/3yLrgYZ