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名港人之一的鄭子豪及廖子文涉2019年灣仔汽油彈案,翌年企圖偷渡到台灣,途中在內地水域被拘獲,隨後被押送回港。繼廖昨日承認一項管有物品意圖摧毀或損壞財產罪,鄭今天在區域法院承認相同控罪。案件押後至明天再續,屆時將宣讀認罪被告的案情,及讓控辯雙方就餘下一名被告的答辯意向商討其他處理方式。
本案被告依次為鄭進(33歲,時裝設計師)、鄭子豪(19歲,港鐵技術員見習生)、李威龍(27歲,廚師),以及廖子文(19歲,學生)。4人被控一項串謀意圖危害生命而縱火罪,指他們於2019年9月在香港島,串謀和與其他身分不詳的人串謀,無合法辯解而用火摧毀或損壞屬於他們本人或他人的財產;以及交替控罪管有物品意圖摧毀或損壞財產罪,即意圖藉摧毀或損壞財產以危害他人生命或罔顧他人生命是否會因而受到危害。
鄭子豪今天承認交替控罪,連同昨日認罪的鄭進及廖子文,目前只餘下李威龍尚未答辯,控辯雙方需就此作進一步商討。控方今表示已準備好案情,但根據可能轉變的情況,認為明天一併處理較合適。李與鄭進准以原有條件保釋,廖與鄭子豪則須繼續還柙。
法庭記者:湯璧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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