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民於2020年5月發起反國歌法示威,23歲男學生涉在旺角投擲金屬製豬油桶,令兩名警員受傷。他經審訊後被裁定一項非法集結罪及兩項襲警罪成,被裁判官鄭念慈判處120小時社會服務令。律政司今到高等法院提出刑期覆核,認為本案判刑過輕,必須判處即時監禁。上訴庭法官彭偉昌、潘敏琦及彭寶琴經考慮本案背景後,認為本案判以社會服務令雖屬原則上犯錯,但仍決定拒絕律政司的覆核申請,維持原判,書面理由將擇日頒布。本案亦為首宗律政司申請刑期覆核被拒的反修例示威案。

23歲李汶錡被控於2020年5月27日在旺角亞皆老街及彌敦道交界,與其他人參與非法集結,並於同日同地襲擊警員14267及警長50365。

律政司署理助理刑事檢控專員(特別職務)羅天瑋指,根據本案的嚴重程度,必須判處即時監禁以儆效尤。而且原審時勞教中心報告呈因李有精神問題及脊柱側彎,而不建議判入勞教中心,但社會服務令報告則建議160至240小時的社會服務令,配合定期接受精神科治療。惟裁判官鄭念慈最終只判處120小時社會服務令,比起報告建議的時數亦是過低,故建議上訴庭改判即時監禁,但可判處可以即時獲釋的刑期,以確保刑事定罪紀錄。

代表答辯人李汶錡的李國輔大律師則指,鄭官原審時考慮到李已真誠反思,判刑前已還押逾160天,判處即時監禁或很快會服刑完畢,相信判處社會服務令對其更生及學業有較大幫助。而且李現時已完成116小時的社會服務令,只剩4小時社會服務令尚未完成,相信只需一天的時間便可完成。

上訴庭經考慮後認為以本案背景而言,鄭官原審時判處社會服務令屬於原則上犯錯,亦不會認為社會服務令是本案的合理判刑,但考慮到本案所有因素後,上訴庭仍決定駁回律政司的覆核申請,維持原判,將擇日頒布書面裁決理由。

法庭記者:劉曉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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