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應對新冠疫情,政府先後透過「防疫抗疫基金」推出6輪措施。政府表示,防疫抗疫基金先後獲立法會批准注資合共2509億元,6輪合共超過220項措施,截至本月初,政府已動用基金超過1700億元,惠及超過700萬人次及95萬個由企業或商戶提交的申請。

財政司司長陳茂波書面回覆立法會議員質詢時說,自新冠疫情以來,政府透過基金推出了20多項加強防疫抗疫工作相關的措施,包括向醫管局撥款以對抗疫情,金額約為250多億元,佔基金措施的總承擔金額約10%。

陳茂波指,除透過基金撥款外,政府亦透過其他渠道為醫管局提供額外資源對抗疫情,包括在2020年9月向醫管局提供額外撥款30億4400萬元,以提升醫管局的服務容量,應付第4波疫情;在2022至23年度向醫管局提供額外撥款75億元,以提升醫管局應付新一波疫情的容量和繼續推行抗疫措施的能力;以及向醫管局提供11億4100萬元持續支援其不同範疇的工作,包括營運北大嶼山醫院香港感染控制中心、推行2019冠狀病毒病疫苗接種計劃、普通科門診診所的「加強化驗室監測計劃」等。

陳茂波指出,截至今年2月28日,醫管局推行各項防疫措施的開支為85億6500萬元,當中與人手相關的開支佔約31億元;設置及營運額外隔離及治療設施的開支(不包括人手相關開支)佔約13億元;其餘開支(包括支援檢測、疫苗接種、購置藥物、醫療儀器、個人防護裝備及其他設備等)佔約42億元。政府及醫管局會繼續密切留意疫情發展及資源需要,以確保有足夠資源應付疫情,並按需要持續推行各項抗疫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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