兩名建築公司高層人員5年前涉嫌以貪污手法串謀詐騙信用證7,530萬港元,以及清洗黑錢逾千萬港元。二人早前同被裁定串謀欺詐罪、洗黑錢共3罪罪成,今天在區域法院求情。辯方求情指,本案不涉及跨境犯罪,且批出資金的銀行最終無實際損失,款項只用作支持公司營運,望法庭酌情輕判。暫委法官陳永豪下令兩名被告續還柙至6月4日判刑。

53歲被告王曉杉及55歲劉聰海,案發時分別為中國鐵建(香港)有限公司(中國鐵建香港)副總經理及成達建築工程有限公司(成達建築)董事,他們同被裁定一項串謀欺詐罪成。劉聰海另被裁定兩項處理已知道或相信為代表從可公訴罪行的得益的財產罪成。

案情指,在王曉杉的安排下,成達建築及中鐵建簽訂諒解備忘錄,成立合營公司以進行建築項目,中鐵建會協助籌集購買材料的資金。兩間公司之後再簽訂3份貿易協議,讓中鐵建成為成達的採購代理,涉及款項以其持有的信用證支付。劉聰海翌年提交文件以證明有關採購交易,包括建築材料發票、裝箱單和貨運收據,獲星展銀行核准申請,並發放3筆信用證款項合共7,530萬港元。廉署發現有關交易並不存在,而劉提交虛假文件,並處理從上述詐騙罪行共1,050萬港元的得益。

辯方今替劉聰海求情指,無證據顯示涉案款項用在公司以外的營運,被告並非打從一開始便不願歸還金錢,又指他無參與實際詐騙的操作,例如到內地申請文件,冀法庭採納較低的量刑起點。王曉杉則向法庭呈遞書面求情陳詞。

法庭記者:湯璧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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