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故女明星梅艷芳兄長梅啟明,早前入稟高等法院指控電影製作公司安樂影片所製作的《梅艷芳》同名傳記電影侵犯商標。案件今於高等法院進行指示聆訊,安樂指梅啟明只註冊了梅艷芳的金屬及珠寶,未有成功註冊有關梅艷芳的出版事宜,故申請剔除訴訟。陸啟康法官亦向梅啟明稱:「你註冊嘅都唔係同一樣嘢,唔係註冊咗一個就咩都可以用,咁啲人唔使註冊其他嘢啦」,遂把案件押後至7月25日再處理,以待梅啟明索取法律意見。

梅啟明今沒有律師代表,陸啟康法官指梅的入稟狀內容沒有法律基礎,除非修改內容後有合理訴因才會處理,亦向梅說:「你唔熟悉法律,你無律師都係嘥我時間,商標法寫得好清楚」。梅則指他會聘請律師,但可能會申請法律援助,故希望案件押後三個月。陸官指無了了期押後對梅沒有好處,故強烈建議梅先向商標律師索取法律意見,否則只會「孭上一身訟費」,故把案件押後兩個月,以待梅申請法援。

法庭記者:劉曉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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