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方早前接獲一名姓鍾的26歲女子報案,指收到招聘信息,聲稱可透過充當「網上刷單員」,在購物平台以點擊購物推高商家名氣賺取佣金。事主「受聘」之初,騙徒有發放佣金以博取其信任。事主遂按指示於平台上購物,並將每次購物的款項轉帳至對方指定帳戶以賺取佣金。
到後來,騙徒要求事主提供保證金,以取回本金及佣金。但當事主將款項轉賬後,騙徒隨即失去聯絡,事主懷疑受騙,遂報警求助。事主在事件中合共損失約28萬元。
警方經初步調查後,將案件列作「以欺騙手段取得財產」,交由油尖警區刑事調查隊第三隊人員跟進,暫時未有人被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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