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34歲鄭姓警員去年9月執勤時,見一名美女電單車司機打扮出眾,竟然暗自記下對方車牌後,於是公器私用,透過警方系統查詢美女聯絡方法。鄭男涉嫌違反《個人資料保護法》公務機關非法蒐集、利用個人資料罪,被檢方起訴。

檢方起訴書指出,鄭男明知女司機無違規或犯罪嫌疑,竟私自記下他的車牌後,多次使用警用系統非法查詢女司機的姓名、年籍等資料,並上網搜尋她FacebookIG帳號,還要求加為好友。

女司機一開始發現對方是警察,覺得怪異便刪除,沒想到鄭男卻多次傳送交友邀請和訊息騷擾,讓她憤而向警局投訴。鄭男事後坦承犯行,桃園地檢署近日依違反《個人資料保護法》公務機關非法蒐集、利用個人資料罪將鄭男起訴。

據悉,鄭男曾在2015年偷拍女性裙底照,甚至上載至Facebook與網友分享。他當時已被警局調查,並被記過2次。

立即下載 | 全新《星島頭條》APP : https://bit.ly/3yLrgYZ