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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疫苗通行證」第3階段即將於本月31日(下周二)展開,從未受感染的12歲或以上人士,如接種第2劑新冠疫苗滿6個月,要打齊3針才可進入食肆和指明處所。

但以下人士可獲豁免:

●曾經感染但康復未滿6個月,在「疫苗通行證」下並無額外接種要求。

●在感染前已接種2劑或3劑疫苗,在「疫苗通行證」下並無額外接種要求。

當局提醒,如康復已有6個月,感染前未打過針或已打1針,便需要多打1劑疫苗,才可以繼續用「疫苗通行證」,但已接種1針復必泰疫苗的12至17歲曾感染青少年,並無接種第2針的要求。

網上截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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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關詳情可瀏覽這網頁:https://bit.ly/3LaMIew,及這短片:
https://www.facebook.com/TamarTalk.hk/videos/5177898135591165

政府提醒,如尚未打齊針,請趕快在本月底前接種,在保護自己之餘,亦可以繼續約朋友逛商場、看電影、吃飯等,回復正常生活。

預約接種疫苗 :http://www.covidvaccine.gov.hk

「疫苗通行證」專頁 : http://www.vaccinepass.gov.h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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