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疫苗通行證」即將於明日(31日)實施第3階段, 屆時12歲或以上人士如接種第2劑新冠疫苗已滿6個月,便需打齊3劑才可進入食肆和指明處所。
但市民要留意,從未受感染和新冠康復者的接種要求有所不同,如不確定曾否受感染,或衞生署系統並無康復紀錄,應跟沒感染人士一樣接種新冠疫苗。
fb「添馬台」圖片
政府提醒,仍未打齊針的人士要盡快行動,以免影響日常生活,而市民可透過「2019冠狀病毒病電子疫苗接種及檢測紀錄系統」網站( http://www.evt.gov.hk )、「醫健通」或「智方便」流動應用程式,下載最新版本的疫苗接種紀錄(含接種或康復狀況),並將有關二維碼儲存於最新版本的「安心出行」,以進入「疫苗通行證」指明處所。
●第三階段「疫苗通行證」實施詳情可瀏覽這網頁:https://bit.ly/3NBfdnl
●預約及疫苗資訊:https://www.covidvaccine.gov.hk
●「疫苗通行證」專頁:https://www.vaccinepass.gov.h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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